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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报

时间:2024-08-19 05:05:46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QY千亿球友会app根据总站年度专项检查计划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市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2〕55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22年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监理报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共覆盖全市16个区及2个特定园区,涉及监理企业25家,共抽查项目34个。检查人员和被查项目均采用随机方式进行抽取。

  检查重点: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沪建质安〔2018〕226号)文件(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监理月报的信息上报情况、监理专报的危大工程信息上报和审核情况、紧急报告的上报和处置情况开展检查。

  部分监理企业未认真执行《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未认真督促总监理工程师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报、漏报、延报的情况依然存在。

  监理企业对总监理工程师落实监理报告制度的管理缺失,未进行系统的宣贯交底和严格的日常检查,造成监理报告的上报质量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上报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如月报填报的工程进度与实际工况不符;年度重点推进工作未落实;监理措施单开具数量、危大工程填报数量与实际现场不符;监理专报的危大工程信息审核不严,不报、漏报情况普遍,上报的信息数据存在明显错误。

  二是危大工程的辨识和管理能力较差。部分监理企业组织对危大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不够深入,总监理工程师对危大工程的辨识能力不足,对深基坑降水、支护工程、操作平台、起重机械安拆等这些容易忽视的危大工程,在监理专报中漏报的情况较普遍。

  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和提出整改。一些项目存在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方案进行审批,或未按规定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或未按规定参与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交底、验收的情况,对现场危大工程的管理未落到实处。

  本次检查,检查组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有关监理企业共开具《整改指令单》19份,《局部暂缓指令单》3份,其中对2个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实施了约谈。

  根据此次检查结果,对涉及监理报告工作执行较差、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职、危大工程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企业和个人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按照《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各监理企业应进一步落实监理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总监到岗履职,规范现场监理行为,继续发挥监理报告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

  (二)各监理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监理报告工作质量的自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监理部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验收的组织参与、专项方案的交底、监理细则的编写、巡视检查的开展等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监理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各监理企业应进一步加大从业监理人员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提升现场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监理到位、处理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各区域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监理报告处置工作制度,尤其是安全、质量分条线开展监督工作的监督机构,应明确监理报告查阅处置分工,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理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跟进并分析处置,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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