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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24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水科院西门(潘庄南路)B座3层3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朝阳区2024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施工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并养护期结束止,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计划俊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共计263日历天。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QY千亿球友会app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水科院西门(潘庄南路)B座3层310室
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的介绍信。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水科院西门(潘庄南路)B座3层310室。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水科院西门(潘庄南路)B座3层310室。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