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试行)》(常城管〔2020〕136号)精神,决定开展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申报工作,QY千亿球友会app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常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2021年1月1日后竣工的绿化种植面积3000㎡以上且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常州市或项目属地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
1.评价申报表(附表1、表2、表3),3000字以内项目概况,2张以上项目实景照片;
2.综合评价合格等次将作为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申报条件。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试行)》(常城管〔2020〕136号)执行。
4.申报材料市城管局接收地址: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飞龙西路167号荷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