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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14 23:22:46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构建完善的农村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推进共同富裕为引擎,引导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为依托,加快构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商贸流通和电商带动创业就业等四大体系,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农村电商“青田新模式”。

  2022年底基本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全县网络零售额95亿元。到2023年底,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总体目标,全县建成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及个人,农村电子商务在便民公共服务、农村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电商带动创业就业、市场化运营和农村商贸数字化提升具有显著成效。实现全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18%以上。

  (一)打造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配备不少于10人的运营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协调能力强,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经验;以项目典型案例、项目成果、品牌宣传、特产特色、风土人情等内容为素材,拍摄1套宣传片,分别剪辑成1分钟、3分钟、5分钟的视频;项目典型案例、品牌推广等文案、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投放不少于20次;每月组织电商沙龙或创客风暴不少于1次、组织线上或线次、公益活动(关爱老人、关爱低收入群体等)每年不少于1次;打造全流程溯源基地4家,农产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10次;培育数字化产业镇(村)4个,举办不限于热门IP活动、品牌日、特色展等活动每年2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做好电商进农村的宣传。

  (二)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重点进行产业电商培训和创业培训,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带动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电商相关产业链就地创业就业,实现创收增收,培育电商致富带头人或电商从业者不少于50人,打造本地化特色“网红”主播不少于5人,举办电商创新创业大赛2场,组织优秀电商致富带头人经验分享会或优秀电商人才经验交流会每季度1场,组织电商人才创业就业资源交流会每半年1场。

  (三)构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引领传统商贸企业人、货、场云化改造,搭建全体系智慧新零售管理平台,试点引导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4家;搭建掌上小程序终端1个;公用品牌改造视觉体系提升1套,公用品牌产品电商化开发20款,建立线套,引导传统企业品牌电商化提升2家,引导企业营销数字化转型升级(网红实践合作基地)10家。(四)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建设,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共同配送,物流效率明显提高,快递物流费用明显降低,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点)30个,并打造8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提高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效率。四、项目资金规划

  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核心职能作用,强化市场化运作水平,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区域性、专业性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设电商运营管理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电商直播中心、电商数据采集和分析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培训中心(农村电商学院)等,统一

  标识;以重运营轻资产为理念,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适当采购必要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及耗材、直播等相关设施设备。

  人以上的专业团队负责项目运营,确保服务中心机构健全、架构合理、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充分发挥该团队的服务职能,引导传统企业转型,负责电商服务站点的运营,每月组织电商沙龙或创客风暴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线上线下结合的促销活动不少于

  1)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重点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求,提供电商孵化、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企业孵化、美工策划、产品展销、数据采集、统计分拣等服务功能,为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开展孵化支撑,提供人员管理咨询、店铺诊断、品牌推广等技术指导。(

  2)建立电商数据统计系统,对全县网络零售数据和农产品网络零售数据进行统计,定期生成数据分析报告。(

  3)积极与本地企业、农户和商户建立双赢合作关系,引导本地农产品、工业品、生态游、便民服务等商品进入相应平台开店销售,并提供培训、代运营等配套服务。(

  4)开展新媒体内容营销,公共服务中心自媒体平台以内容营销为抓手,挖掘优秀题材剧本,创作热门短视频,构建自媒体宣传矩阵。(

  5)以项目典型案例、项目成果、品牌宣传、特产特色、风土人情等内容为素材,拍摄2套宣传片,分别剪辑成1分钟、3分钟、5分钟的视频。项目典型案例、品牌推广等文案、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投放不少于20次。(

  6)负责统一设计物流配送中心、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门头、管理制度KT板、背景墙、标识牌等;负责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的业务培训、电商技能培训、智慧乡村APP的应用培训;负责物流配送中心、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台账模板的设计印刷、填写培训、台账QY千亿球友会app收集归档,验收材料的整理编写、奖补政策材料的整理归档等;不定期组织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人员电商专业技能培训,创业沙龙等活动;每年组织1次电商服务站点创业大赛,制定大赛方案细则。3.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使生产流通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质量有保证、产品有标准。通过二维码、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整合已有的农业物联网监控体系,充分考虑可扩充、可识别、可追溯功能,建立基于二维码的追溯体系和大数据监管系统,并给每一个参与主体设立一个追溯识别码,且进行备案管理,

  。以乡村振兴为纲要,共同富裕为根本,以本地产业为支撑,创新产品开发,推进产业与电商发展相融合,指导出台电商具体扶持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产品进行网络销售、社区直供,帮助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通过实地考察、选品大会,完成全县农产品梳理,构建数字化产业共同富裕示范村镇(电商专业村镇暨直播服务站)不低于4个,重点进行产业村品牌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电商化开发、建立线上线下品牌馆、产业数字化氛围打造、产业村新媒体内容营销培育等。(二)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人,打造本地化特色“网红”主播不少于5人,举办电商创新创业大赛2场,组织优秀电商致富带头人经验分享会或优秀电商人才经验交流会每季度1场,组织电商人才创业就业资源交流会每半年1场。1.

  。举办针对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返乡青年、低收入农户及其子女、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乡镇工作人员等对象的培训,培训方向为电商基本知识、发展趋势、PC电商和移动电商、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网商(微商)营销等内容,提高各类主体的电商应用能力。3.

  )对具有农产品电商发展潜力的企业及个体开展深层次的电商孵化、培育,着力提升该类企业的产品品牌价值和电商运营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互联网

  ”、农村电商、新媒体内容营销、直播运营、精益创新和创业、农产品品牌建设、企业品牌运营系统搭建等;(

  电商创新创业大赛。以农村电商培训孵化学员、电商从业者等策划电商直播大赛不少于

  引领传统商贸企业人、货、场云化改造,搭建全体系智慧新零售管理平台,试点引导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家;搭建掌上小程序终端1个;公用品牌改造视觉体系提升1套,公用品牌产品电商化开发20款,建立线套,引导传统企业品牌电商化提升2家,引导企业营销数字化转型升级(网红实践合作基地)10家。(四)构建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以奖代补)。

  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点)30个,并打造8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提高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效率。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或升级。

  )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或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为基础推动物流整合:统筹商贸、邮政、供销合作、物流快递等资源,整合定单、数据、场地、车辆、人员、包裹、线路等,开展共同配送,对县域物流资源进行实质整合。统一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装修门头等场所,统一设计制作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对符合建设标准的邮政快递企业,按装修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2

  )支持设备装备更新提升。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业“互联网+”向“智能+”升级。对于县内邮政快递企业2年内引进及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冷链物流装备等生产设备,购置绿色物流装备,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设备购置款实际投入的15%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60万元。全面落实邮件快件过机安检要求,对2年内购置安检机的邮政快递企业,按设备购置款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已享受招商引资、县财政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除外)。(3

  )整合成效明显: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除边远地区外,应与省会城市持平,物流配送时效有效提升,县到村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充分利用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快递和包裹的收发;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4

  )补贴企业数量1家,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上3点要求,缺一不可享受补贴。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给予补助,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若全县快递物流企业均不能达到以上要求,该部分资金统筹调整)。2.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

  )积极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推动扶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供销社、农村电商、农业主体合作,建立农产品同城配送平台。以奖代补方式降低农特产品物流成本,支持青田杨梅、石雕、休闲椅、红酒等青田特色产业发展。对本县通过全国直播基地、直销拍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协议客户年发出杨梅及其它农产品或以上同一特色产品达8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快递企业,每件奖励0.5元,超过8万件以上部分,每件奖励1元,每年以前一年发货量为基数,同一特色产品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本县通过全国直播基地、直销拍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协议客户年发出青田石雕达30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快递企业,每件奖励0.3元,超过30万件以上部分,每件奖励0.5元,每年以前一年发货量为基数,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发货量由快递企业提供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2

  )全面推进“快递进村”。开展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多方合作,发挥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到2023年底,初步建成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匹配、相融合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进村服务的品牌快递达到8个。对于县内每单邮快、快快、交快、快商合作对未覆盖的偏远行政村进行投递的快件下行,给予运营主体每单1元的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3.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建设或升级

  )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县级以快递统仓共配中心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打造8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门头标识设计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青田县XX乡(镇)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标识,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配置适当的设施设备,服务辐射周边乡村,满足基本的快递收发、便民服务外,重点要积极与本地企业、农户和商户建立双赢合作关系,引导本地农产品、工业品、生态游、便民服务等商品进入相应平台开店销售,并提供培训、代运营等配套服务、配合县级配送中心快递包裹收发与保存、收发快递数据统计及信息填报、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2

  )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4.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设或升级要求

  )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县级以快递统仓共配中心为基础,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打造30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统一标识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青田县XX乡(镇)XX村电商服务站”标识,门头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测量安装,电商服务站,服务辐射周边乡村,满足基本的代销代购、收发快递、职业介绍、培训咨询、金融服务等内容,人员熟悉电商基本操作,收入能够保证自持运营,组织服务站人员进行电商知识和服务站运营培训,收发快递数据统计及信息填报,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2

  )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5.构建电子商务集聚区

  )支持场地改造升级,门头标识牌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青田县电子商务集聚仓”标识;集聚区支持简单隔断及氛围改造标识,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2

  )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成本,促进农特产品上行,以集聚区为单位给予以奖代补的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每日发货量发货量达2000件,给予每单0.5元奖励,超过2000件以上的部分,每件给予1元奖励,累计补贴不超过40万元(发货量由集聚区运营服务商提供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补贴期限为1年。六、验收标准

  。服务商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按模块提供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方收到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对相应的模块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拨付对应模块的建设费用。(二)验收依据

  。验收小组根据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要求、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国家与省级绩效评价指标及后续补充的相关评价指标进行验收。七、项目实施计划

  1年5月—2021年10月)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我县各大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

  2.情况摸底。一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我县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二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本地网购情况以及基层服务网点大数据等。

  3.考察招商。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对接并引进一批电商企业和项目。

  4.制定方案。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并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成立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项目顶层设计,形成项目库,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示范项目清单需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有重大调整需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变更备案。5.正式启动。召开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动员大会,正式启动示范项目。第二阶段: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

  10月—2022年12月)一是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示范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农户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

  经济商务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邮管局、团县委等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省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二是考核迎检。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三是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我县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2

  3年5月-2024年3月)绩效考评完成后,对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依托第二批国家资金进行优化完善,为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提供稳固支撑,全面推广、提升青田县农村电商实效。八、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

  经济商务局,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日常工作,并从相关部门抽调落实1-2名骨干同志专职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在有关乡镇和街道,同样设立负责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专项机构和岗位,并列入工作考核。(二)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日常管理、工作推进、监督管理等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成立专门考核验收小组,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综合示范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承担购买服务的协会、企业、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建立完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改进监管方式,由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专区,做好示范县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各种节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主动报送信息,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青田县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实施

  1.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2.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以奖代补方案4.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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