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提升项目概算审批效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切实规范设计概算编制及报审程序,我委根据国令第7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杭建市[2021]96号、杭发改投资[202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以下简称《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执行时间:《指引》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则上2023年6月1日后报送的项目需按照《指引》要求进行编制和报送。
执行范围:《指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今后如有调整,按调整文件QY千亿球友会app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