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国家卫健委等部委《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省卫健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经商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同意,现就2024年大悟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0日,面试开考时间9:00,面试考生8:30前到县卫健局10楼报到,9:30未报到视为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审核通过大悟县大学生乡村医生名单见附件。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1.根据考生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于2024年4月21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400元/人。
3.2024年4月21日,组织考察工作专班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招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招聘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县卫健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大悟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7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局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乡镇卫生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合同聘用期不少于6年,聘用后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4月20日8:30前到县卫健局10楼报到,9:30未报到视为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QY球友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