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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7人公告

时间:2024-08-04 01:50:53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QY千亿球友会app吉林产业、科技、人才优势,聚集各类创新要素,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研院公司)由工研院发起,注册资本金2.27亿元,致力于打造全省技术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平台、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投融资平台、产业发展和产业创新研究(咨询服务智库)平台、产业链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平台。

  为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人才队伍,根据《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定”方案》,计划开展2023年度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领导,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1.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公司行政管理和会务组织等工作;

  2.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OA信息的发布与处理,以及公共关系和对外商务的外联等工作;

  3.协助部门主管制定公司重点工作台账,与各部门协调与沟通,督导台账进展情况。

  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岗位职责:办理财务、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编制会计凭证和各项财务报表,办理各项税收缴纳工作等。

  工作经验:熟知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和政策;具备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1.组织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重大产业技术趋势动态、产业创新发展研究与咨询服务,组织分析和撰写产业研究报告;

  2.组织对接外部专家团队等创新资源,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产业创新战略决策支持,为研发机构和企业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瞄准产业化靶点开展集中攻关提供市场研究服务;

  3.在产业创新研究基础上,聚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展技术创新与成果孵化转化平台规划、资源对接和实施;

  工作经验:5年以上产业研究、科技项目管理相关经验,3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特别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1.负责吉林省优势重点领域和工研院确定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方向,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撰写产业研究报告,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产业创新战略决策支持;

  2.聚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展技术创新与成果孵化转化平台规划和建设,为研发机构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瞄准产业化靶点开展集中攻关提供市场研究服务、资源对接;

  工作经验:5年以上产业研究、科技管理相关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产业研究、平台规划和报告撰写。

  1.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行业与项目研究、数据整理与分析、尽职调查、会议纪要整理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协议等文案、报告及相关协议撰写工作;

  3年以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券商、咨询、投资等机构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研究能力、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执行力,善于学习及思考,工作认真细致、勤勉尽责,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1.与政府相关部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对接交流并建立良好互动关系;

  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执行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适应能力强,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应聘人员登录工研院公司官网、吉林省国资委网站、吉林人才网、智联招聘下载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填写《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将招聘报名表+照片(蓝底免冠电子版)、身份证明(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各类成果及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应聘岗位”的邮件主题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初选合格人员将邮件通知具体考试安排,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确认参加考试信息的,视同放弃笔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在笔试分数超过60分的前提下,按成绩取前5名进入面试。

  (二)笔试与面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所有录用人员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享受五险二金;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年休假待遇。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1日,即到2023年3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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