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其中道路两侧7米范围内绿化养护及提升预算价为364.4215万元,养护期3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道路两侧7米范围外侧至现状河道外侧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包括边沟以内管理)最低总报价为141.9万元/10年/473亩(约计可使用土地),经营期10年。最高(低)限价:其中道路两侧7米范围内绿化养护提升预算价为364.4215万元,养护期3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道路两侧7米范围外侧至现状河道外侧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包括边沟以内管理)最低总报价为141.9万元/10年/473亩(约计可使用土地),经营期10年。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道路两侧7米范围内绿化养护期:3年;道路两侧7米范围外侧至现状河道外侧市场化经营期10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进行投标。1.时间: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1)投标人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的,获取QY球友会官网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 ;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线)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合同融资专()5.本项目质疑单位: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