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市区道路交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整体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促进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稳步、扎实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基本目标,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标本兼治、规划配套,综合治理、突出严管的原则,更新观念,完善网络,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市区交通环境。
综合治理的目标:建设中心城市,实现市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市容美观有序、城市整洁卫生。从现在起至2005年底前,各项工作要达到如下目标:
(一)交通畅通方面。市区中心主干道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阻塞率明显下降。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中心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守法、遵章率分别达到90%、85%、80%以上;无违法违章停车、占路堆物、摆摊设点和占路擦洗车辆;设置广告、标语、指明路标(牌)等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且不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不遮挡信号灯、标志、标线。
(二)科学管理方面。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交通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客运市场实现“车进站、人归点、‘交’管‘站’、站管车”。建成集接警、指挥、勤务管理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指挥中心在接警后应反应迅速,5分钟内出警,中心城区白天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10分钟内到达现场。事故处理工作要依法、公正、公开、高效。
(三)文明执法方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法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处罚依据运用准确,执法程序符合要求,手续规范完备。执法人员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四)热情服务方面。增强服务意识,在实施具体执法行为、采取管理措施时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市政公共行业服务性关键岗位服务规范》,做到“安全行车、礼貌待客、车容整洁、服务规范”。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和执法执纪满意率达80%以上。
(五)设施建设方面。东山、榕城辖区内重点路段得到改造,市区路网基本形成,榕城区的东、西、南、北四面道路畅通,榕华大道、进贤门大道和北河大桥的交通不再拥挤,主干道路的交通设施配套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停车站(点)设置合理、规范。
(六)绿化美化方面。利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确保市区绿化覆盖率高于35%,绿地率不得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规范户外广告,制定设置布局方案,并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制定广告规划方式,合理利用空间资源,不断提高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把社区环境卫生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础工作抓好,着眼于长效管理,努力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提供整洁、美观、有序、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七)宣传教育方面。通过宣传教育,交通法律法规、城市管理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市区居民达90%以上,村民达80%以上,在校学生达70%以上。市民和流动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文明,法制观念、城市意识有明显提高。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2004年12月底前,完善主干道路的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基本设施,使榕华大道、进贤门大道及北河大桥的交通拥挤现象明显减轻,市民自觉遵章守法的行为明显增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违章率比整治前分别下降5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交通有序,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第二阶段:从2005年1月至2005年5月,实现市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
第三阶段:从2005年6月至2005年底,实现市区道路设施齐全有效、市容美观有序、城市整洁卫生。
根据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经济与效益结合的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打通“瓶颈路”、“断头路”,再建“样板路”、“形象路”。首先,要围绕环城道路连接成环,市区道路纵横成网的目标,拓宽进贤门大道东段(东湖路——西洋路)、莲花大道南段(进贤门大道——望江北路)、天福路东段(榕华大道——莲花大道)等“瓶颈路”,打通晓翠路新河路段(原十号街中段)、美阳路新河路段(原三号路东段)等“断头路”,修缮、改造榕城片区中山路、思贤路、榕湖路等破损道路,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对已投入建设的城市道路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建设,争取早日竣工;已经完成规划的道路要抓紧立项,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动工;对受损的城市道路要抓紧修缮,进行合理改造。其次,要完善城市道路功能。对缺乏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功能不够完善的市区道路进行合理改造,实现主干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有其道。要合理渠化城市道路交通,对设置不规范的市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进行合理改造,增设分流环岛,堵塞不合理缺口,减少交通流平面、直线交叉,渠化交通流量。第三,尽快完成环市北路排水设施的建设,并对市区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清淤,扭转遇雨必浸的局面。第四,结合“两河四岸”的改造,构建榕华大道、进贤门大道、黄岐山大道、临江南路、临江北路、望江南路等能体现揭阳地方特色、人文景观的道路,使其成为绿化达标、广告规范、卫生整洁的“样板路”、“形象路”。
抓紧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争取城市道路路口灯控率、道路标线率和道路交通标志设置率等符合国家标准。重点完善以下设施:
1、施划标线。在进贤门大道、榕华大道及东山区各主干道全面施划标线%道路能施划标线,以确保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
2、改造、增设红绿灯和设置“电子眼”。市区各主干道、事故多发路口要增设红绿灯,并对现有部分红绿灯分期分批进行改造。第一期在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叉路口、仁义路与新阳路交叉路口、仁义路与临江北路交叉路口、榕城区天福路口、车站路口设置“电子眼”。第二期在市区各重要路口全面设置“电子眼”,保证每天24小时连续抓拍机动车闯红灯现象,杜绝乱闯红灯行为,保证畅通有序。
3、设置道路标志牌、路栏、隔离栏。在望江北路东入口处、建阳路、美阳路、新阳路设置龙门架,在黄岐山大道、望江北路、莲花大道和东山片区设置路牌共68套,保证路标醒目清晰,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在黄岐山大道环市北路绿化岛中间缺口、新阳路中间及两旁绿岛缺口设置路栏,杜绝机动车横向窜道。在榕华大道中间、马牙大道设置护栏,在海关至新北河大桥路段中间设置隔离栏,在新兴路中间设置隔离栏、拆除两边护栏,预防交通阻塞。
4、设置禁令、警示、分道牌。在望江北路、黄岐山大道、榕城区真理中学路口北河大桥孔分道、东山区马牙路口北河大桥孔分道、东山片区设置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禁令、警示、分道牌共38套,做好危险路段警示及车辆分流,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5、设置岗亭。在新阳路与黄岐山大道路口、马牙路与新阳路路口、马牙路与美阳路交叉路口分别设置民警执勤岗亭,加强路通管理。
1、合理规划设置停车场所和专业市场。要围绕建设揭阳中心城市的思路,改变“东山有城无市、榕城有市无序”的现状,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将榕城辖区内天福路水产市场等部分专业市场选址迁移,在北环城路等占路为市比较严重路段周围规划设置肉菜市场,彻底解决占路为市问题;在东风广场和榕江公园设置汽车、摩托车停放点,清理、恢复设置建设“一道二路”时预留的9个被占用的临时汽车停放点;对“一道二路”两侧铺面门前单车停放点施划标线,同时落实门前“三包”。
2、改革勤务管理制度,增加路面警力,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辆,从严查处闯信号灯、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和交通指示标志行车、行人随意横穿机动车行道、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以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的营运秩序管理,对占道待客、违法载人、违法调头、抢行猛拐、不按规定地点上落客、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和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市区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公安交警、交通、城市执法等执法部门要科学安排执勤力量,加强市区主要路段和岗点的日常管理,实行包干责任制,定期考核,落实奖罚。要坚持每周组织2次突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3、实施积极的交通管制政策,控制城市交通总量,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实际,通过制定、完善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手段,严格管控摩托车,合理引导小汽车,大力发展公交车,逐步限制三轮车,严厉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停止审批开办出租小汽车、三轮车经营企业;对现有出租车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行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相分离的原则,理顺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管理体制,合理整合运力和营运线路资源,逐步消除市区运营无序状态。
市区中心区域禁行的范围:榕城片区的榕华大道自北河大桥起至榕华大桥北侧、进贤门大道自进贤门亭起至与东湖路交叉处,东山片区东至晓翠路、西至淡浦路、南至临江北路、北至环市北路南侧。禁行的时间及车辆:东山片区范围内的禁行路段每天7时至20时对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手推车、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实行禁行;榕城片区范围内的禁行路段每天7时至22时对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手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核载1.75吨以上的营运货车实行禁行。
4、规范站(场)管理、线路管理,实现市区客运市场管理新格局。对市岐山车站、汽车总站和马牙车站实施功能定位,核定各个客运站的班车容量和进站班车的经营区域及进站线路等。客运站实行统一排班、统一票价、统一售票、统一结算、统一行车路单的“五统一”管理。客运车辆一律按照交通部门核定的经营路线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凡是进入揭阳市区的客运班车,都必须按规定进入站(场),未经批准进站的外地客运班车一律不得进入市区,途经市区的过境外地客运车辆只能在外环线行驶。严禁客运班车在榕华大道、进贤门大道上落、等待旅客。
5、严格控制和清理乱停乱放、占路为市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临时停车场所(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对违法停放、占道经营、占道施工、占道堆物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做到停车规范管理、道路施工依法审批、摊贩经营入市,真正还道路于交通。
1、坚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绿化美化,要在“多、小、精、均”上下功夫,在城市中心区、人口稠密地区及居民区规划、建设一批设计精巧的小绿地、小花园,让市民有休闲的地方。
2、规范榕华大道、进贤门大道、黄岐山大道、临江北路、临江南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要做到“三符合、一禁止、一优化”,即“符合规划、符合安全、符合环保要求:禁止破坏城市建筑轮廓线;优化城市景观”。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3、规范社区居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及房屋装修清运管理工作。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禁止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1、以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市民法制观念、城市意识。宣传、交警、交通、公路、行政执法、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到“三进、二上”,即“进学校,在中小学中开展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进社区,要动用一切宣传渠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使交通安全法家喻户晓;进企业,要主动深入企业宣传,使企业工作人员明白交通安全法。上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经常刊(播)宣传标语,开辟‘城市综合治理大家谈’栏目,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定期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上规模,就是要有宣传效应”。
2、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市直工委要召集各单位进行动员,采取有效措施,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支持城市管理。市普法办要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组织专题普法考试。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督查队要严查机关干部违法违章行为,并及时纠正。
3、加强城市执法建设。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交通管理等职能部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严格、公正、文明”的管理意识,既要克服工作不力、管理不严的现象,又要克服粗暴执法、违规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管理城市交通,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落实到工作中。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知识的培训,设立培训班,对严重违法、违章或者经多次处罚仍不改正的人员集中进行培训,贯彻以教为主、以罚促教的理念。
4、全方位提高市民城市意识。要广泛宣传《揭阳市市民文明公约》和《揭阳市公民行为道德规范》,切实组织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文明素质、社会公德意识、法治意识和城市意识。
成立揭阳市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学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佩君,副市长蔡锦仕、刘盛发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安监局、榕城区政府、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山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蔡榜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世国(市公安局)、蔡玉团(市行政执法局)、蔡和平(市交通局)、王继述(市委宣传部)任副主任,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规划建设组,责任部门为市建设局,协作部门为市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警支队,负责城市道路规划、改造建设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秩序整顿组,责任部门为市公安局,协作部门为市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局、安监局,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查处交通违法违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交通法规宣传组,责任部门为市委宣传部,协作部门为市精神文明办、公安局、交警支队、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安监局、揭阳日报社等部门,负责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定期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曝光等方面的工作:督查组由蔡榜藩同志兼任组长,从市纪委(监察局)、政法委、公安局、电台、电视台、揭阳日报社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执法部门执法及机关干部职工守法情况。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汇报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1、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初步安排1000万元(不含道路建设),从今年市交通、行政执法、公路、交警等部门整治期间增收的罚没款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拨款补助。
2、市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交通部门整治行动经费,2004年至2005年度市财政列入本年度安排。并在财政许可情况下,给予追加预算,专款专用。
3、市区交通综治办日常管理经费由市交警支队、交通局、千亿体育登录入口官网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