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普通高中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1550号)中“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办中职学校建成综合高中”等规定以及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做如下调整:
1.调整项目名称,由“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更名为“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
调整后该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示地点: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千亿球友会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