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已出让用地开发建设,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高铁站东地块开展规划设计条件研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该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公示如下:
用地面积8000㎡,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容积率为4.5,总建筑面积36000㎡,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用房、邮政支局、有线电视分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
建筑限高100米,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公共空间、停车位按《深标》核定。
本项目北侧部分用地涉及铁路轨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对于进入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在规划报批环节应事先征得相关轨道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的同意。
用地面积1067㎡,规划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为雨水泵站。
用地面积2580㎡,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G1),总建筑面积277㎡,配套设施为再生资源回收站、小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室。
1.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1栋2楼)
2.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政府(地址:汕尾市海丰县324国道鲘门街道附近)
本次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13日至5月13日。
公示期QY千亿球友会app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