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市场,统一价格,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就年产品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7、乙方所委托生产肥料只限于按公司协议价发放给本村果农,不得变价超界销售。否则乙方应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各种后果。
8、乙方要责承专人负责接收肥料,不能误收或拖延卸货时间,清点数量,及时卸货并办理好手续。
9、甲方要积极加强产品的推广工作,除袋损、质量等问题,甲方对出厂产品不予退货。
10、甲方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宣传产品性能、组织本村果农科学用肥,为乙方推广销售提供有利条件。
12、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截止日期: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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